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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01日 律法与福音

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(雅2:10)

道德律不考虑我们作为人的软弱;事实上,它忽视我们的遗传和缺陷。它只要求我们绝对的道德。道德律永不改变,不管你是这世上最高贵还是最软弱的,它都永恒持久。神所颁布的律法,不会由于顾及人的缺陷而降低标准。它永远保持绝对。我们若不领会这一点,是因为我们并未真正活着。而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一点,我们的生命立刻就变成一个悲剧。"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,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"(罗7:9)。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,圣灵就使我们自知有罪。除非人到了这里(即自知有罪)却又看不到希望,耶稣的十字架在人看来就只是荒谬。自知有罪,叫人产生惧怕和被律法诅咒的感觉。它让人绝望,因为自己已经"卖给罪了"(罗7:14)。我,一个罪人,永不能靠自己去与神和好,绝无可能。只有一种使我能够与神和好的办法就是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死。我必须除掉那潜意识的幻想,就是我可以因着顺服能与神和好。我们当中谁能够绝对顺服神呢?!

只有当看到道德律所带来的条件与应许的时候,我们才开始认识它的能力。然而神从不强迫我们。有时候我们希望他让我们变得顺服起来,而有时候我们又希望他不要管我们。当神的旨意完全掌权的时候,他除去了所有的压迫。当我们存心遵从他的时候,他就会用大能的力量来帮助我们,哪怕远到孤星和地极。